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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拉开“雷霆”1号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战幕
作者:记者 金肖 发布时间:2013-01-04 来源:《金州消防》杂志社 点击:

 

 本刊讯  为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7月2日,黔西南州消防支队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雷霆”1号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做到“五个一”,严格实施“十个一律”,正式拉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战幕。
 黔西南州消防支队决定,雷霆”1号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从71日起930止,将通过集中整治,切实做到五个一,即对辖区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施工工地等火灾高危单位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全面排查一遍;处理一批违法违章的单位和个人;关停、取缔一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单位;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曝光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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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1号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十个一律刚性措施,顶格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凡依法应经消防审核验收的建筑工程未经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或经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查抽查不合格的,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二是凡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三是凡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清除或拆除;四是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一律依法予以拘留;五是凡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开放期间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并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拘留;六是凡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商场市场和公共娱乐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在九小场所违规留宿人员的,一律立即予以清理;七是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人员密集场所违反规定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八是凡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材料进行室内装修装饰的,一律依法责令拆除;九是凡新一轮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一律提请政府予以挂牌督办;十是对十八大开幕前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采取断然措施予以关停。
    
黔西南州消防支队要求全州消防部门要站在为党的十八大保驾护航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军政主官要切实转变作风,亲自挂帅,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推动集中行动深入开展;各地要立即组织全体防火监督人员,深入辖区单位开展摸底排查,全面掌握辖区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建立火灾隐患跟踪督办工作机制,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单位完成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加强与安全生产监管、城建、质量技术监督、交通、治安等部门以及公安派出所的协调配合,实施部门联动,联查联办,形成整治合力,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依法督促整改,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对干扰、阻挠集中行动的单位和个人,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决不姑息迁就;行动中,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积极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单位,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跟踪报道,对故意拖延不改或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公开曝光,为集中整治行动营造浓厚的氛围。
    
目前,黔西南州雷霆”1号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已经开始,全体消防监督员已深入各有关单位排查火灾隐患。